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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輔導功能

導師輔導功能

1、生活輔導方面

    (1)、行為異常約談輔導:

           由生活輔導組寄發行為偏差學生通知單,由導師主動關心學生、與家長聯繫共同輔導,從旁協助學生,同時將連繫與會談記錄於家長連絡紀錄簿與學生輔導紀錄表中。

    (2)、實施改過銷過:

             為讓學生知過能改,由學習中導引向善,由生活輔導組提供改過銷過申請單,於學期間(學生空堂)實施,另請導師從旁協助學生改善行為。

2、心理輔導方面

(1)、特殊個案之處理

           導師發現特殊個案學生,填具「學生輔導中心個案輔導轉介表」轉介至輔導中心,以具體方式協助學生順利學習。

(2)、重大危機處理

             導師發現涉及相關重大事件及法律事件,包含性騷擾性侵害事件、家庭暴力等相關重大事件,向學務處性平申訴窗口進行通報,並依據性騷擾及性侵害申訴流程實施,。

(3)、提供導師相關輔導諮商(如:20節曠課、心理或行為問題及記過等)轉介。

3、課業輔導方面

   (1)、對於學業成績不理想的同學,各專任教師均主動負起輔導學生課業之責。

   (2)、針對平時學習狀況良好,但考試失誤連連,以至於成績不理想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降低考試的失誤率。

   (3)、對於復(轉)學學生或延遲畢業之滯校學生,學生原屬班級已無導師編制者,則採老師認養辦法,輔導至學生離校或有歸屬班級編制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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