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園整潔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學生衛生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學務處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一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五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一、目的
為維持校園環境的整潔及培養學生勤奮的精神制訂本辦法,期全校師生共同執行。
二、辦理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三、環境區域各班分配原則
1.各班教室內外、走廊及公共外掃區一處。
2.外掃區由衛保組統一分配。
四、各班打掃時間
早上:07:50前完成、下午:2:50~3:10。
五、評分時間
外掃區:早上:7:50~8:10
教室、外掃區:下午:4:00~4:40(每學期自第二週開始整潔評分)
六、評分人員
早上:整潔糾察隊
下午:值週老師及衛生幹部。
七、評分方式
各班以65分為基準分數,每次每區每項評分以加減1分為範圍,並明訂評分細項,以作為評分依據。
教室區域
教室:1.地面 2.桌椅 3.桌面 4.黑板 5.板溝 6.走廊 7.門窗 8.教室外牆(含窗台) 9.掃具 10.資源回收物。
外掃區域
校園:1.地面 2.室內牆壁。
評分標準
地面:清潔及拖地,加1分。垃圾超過5個(包含5個),扣1分。低於5個扣0.5分。
桌椅:整齊,加1分。未排整齊,扣0.5至1分。
桌面:保持淨空,加1分。未淨空,扣1分。
黑板:乾淨,加1分。擦不乾淨扣0.5分。未擦扣1分。
板溝:粉筆、板擦排列整齊,加1分。未清潔,扣1分。
走廊:清潔,加1分。未掃或垃圾超過5個(包含5個),扣1分。低於5個扣0.5分。
門窗:乾淨明亮,加1分。未擦(灰塵痕跡明顯)扣1分,擦不乾淨(有擦痕)扣0.5分。
教室外牆(含窗台):清潔,加1分。未擦(灰塵痕跡明顯)扣1分。
垃圾:垃圾清除,加1分。垃圾滿出扣1分。
掃具:排放整齊,加1分。不整齊,扣1分。
資源回收:資源回收物擺放有序或淨空,加1分。未整理,扣1分。
八、獎懲辦法:
獎:1.各區每月比賽成績第一名小功乙次,第二名嘉獎兩次,第三名嘉獎乙次之獎勵,班導師可視實際狀況增減。
懲:1.外掃區:每週成績未達60分之班級或全校最後五名,由班導師帶領全班於空堂時間進行勞作教育,未到學生給予申誡乙次處分(由衛保組安排時間、總務處事務組安排清掃範圍並檢核)。
2.教室區:每週成績未達60分之班級或分區(分四區)最後一名,由班導師帶領全班於空堂時間進行勞作教育,未到學生給予申誡乙次處分(由衛保組安排時間、總務處事務組安排清掃範圍並檢核)。
3.教師輪值整潔評分及班級競賽成績列入教師考核參考。
4.學期總成績平均未達60分之班級,全班同學給予申誡乙次。
5.勞作教育時間導師未盡督導之責者,列入教師評核之參考。
九、成績公佈方法
1.每天將打掃成績不理想之班級(教室扣5分以上;外掃區扣1.5分以上)名單於網路上公告。
2.每週將上週成績公告上網。
3.每月將月比賽成績公告上網。
十、考核
1.各班導師及衛生股長有責任於掃地時間督導班級進行打掃工作,各班整潔成績將可為績優班導師及績優幹部遴選之參考。
2.於每學期初公佈「各區導師及衛生幹部值週表」。每週五公告下週值勤評分名單。
※因故無法執行勤務者,需自行尋找代理人並於前一日主動告知。導師及衛生幹部出勤狀況將列入績優班級導師、績優幹部遴選及教師評核之參考。
十一、校園環境維護獎懲辦法:
獎:(凡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獎乙至二次。)
1.主動維護校園環境,有具體事實者。
2.擔任幹部負責盡職,表現優良者。
3.推動校內環境保護、杜絕資源浪費及保障校園環境及衛生,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4.能主動清理校園環境衛生者。
懲:(凡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申誡乙至二次,並執行勞作教育至少一小時。)
1.未依規定清潔指定區域,影響環境整潔者。
2.將班級或個人之垃圾隨意丟棄於未指定回收場所者。
3.隨意丟棄垃圾於公共場所,有具體事實者。
4.妨害團體整潔或公共衛生者。
5.擔任幹部未盡職責而影響工作推動,有具體事實者。
6.無故未出席幹部訓練者。
7.亂丟棄垃圾或有其他破壞環境衛生行為者。
十二、本辦法經學生事務委員會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