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資源暨廚餘回收競賽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九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一日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學務處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一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o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一、目的
為落實校園環保工作,增進資源之回收及再利用,以建造一永續校園,特製訂本辦法。
二、辦理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三、參加人員
全校日間部各班學生。
四、回收時間及地點
一般資源回收:資源回收物品先行收集於班級資源回收箱(桶),於星期一、二、四、五下午14:50-15:10及星期三下午13:50-14:10,整理後送至資源回收站登記(登記表如附件一)。
廚餘回收:廚餘先行收集於廚餘桶,於星期一、二、四、五下午14:50-15:10及星期三下午13:50-14:10,整理後送至資源回收站登記(登記表如附件二)。
五、分類項目
共分為:寶特瓶、塑膠類(含瓶、塑膠餐盒)、紙類(含紙餐盒、紙杯)、鐵鋁罐、廢電池、鋁箔包、廚餘等七類(如附註)。
六、配合事項
紙類須排放整齊,不得有碎紙或揉捏過的紙。
寶特瓶、塑膠瓶、鐵鋁罐須去蓋,不得有殘餘物。
鋁箔包須壓扁,不得有殘餘物。
廢電池放進廢電池回收桶,直接繳交至環安組。
廚餘以廚餘桶裝好,送至回收場置於廚餘桶內,不得有塑膠袋或紙袋等非廚餘物品。
紙類及塑膠類餐具堆疊整齊,分類收好。
七、評分方式
一般資源回收請於星期一、二、四、五下午14:50-15:10及星期三下午13:50-14:10,由各班先行分類整理後再送至資源回收站登記,並依環保小尖兵指示放置。
廚餘回收請於星期一、二、四、五下午14:50-15:10及星期三下午13:50-14:10,整理後送至資源回收站,依環保小尖兵指示放置於廚餘回收桶內。
各班均應設置各類清潔的資源回收箱:包括寶特瓶、塑膠類(含塑膠餐盒、塑膠杯)、紙類(含紙餐盒、紙杯)、鐵鋁罐、廢電池、鋁箔包;廚餘則另設置有蓋廚餘桶。
實施資源回收班級應分別將「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登記表繳交環保小尖兵負責人簽章,以備爾後查詢之用。
評分人員由衛保組環保小尖兵擔任,資源回收每週分別結算當週之資源回收次數;廚餘回收不論有無廚餘,每天均須帶廚餘桶至資源回收場登記,以杜絕惡性傾倒行為。
如有特殊性,無法達成上述規定,可檢附相關資料證明向衛保組申請免實施資源回收與廚餘回收。
八、獎懲辦法
(一)獎勵
資源回收每學期總次數之前三名班級, 班級導師可視情況給予敘獎鼓勵。
資源及廚餘回收每學期計算總次數之前十名班級導師,班級導師教師評核將予以加分。
(二)罰則
每週各班級均需實施資源回收至少一次以上,未達一次的班級,由衛保組擇期安排(由班導師帶領)班級學生進行勞作教育。
進行勞作教育不到之學生給予申誡乙次處分。
班級未確實進行資源及廚餘回收工作,班級導師教師評核將予以扣分。
九、 考核
各班級導師及環保股長須確實督導班級學生進行環保資源回收工作,各班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次數將作為績優班導師、績優環保股長遴選及教師評核之參考。
十、惡意將班級垃圾丟棄置校園公共區域,經查證屬實,將全班進行愛校服務1小時,累犯者愛校時數加倍,以杜絕惡意丟棄垃圾之行為。
十一、本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
一、資源回收點設置於資源回收場內進行回收。
二、垃圾分類回收方式
分類 |
項目 |
處理方式 |
一般垃圾 |
碎紙、衛生紙、筷子、油污紙或袋子、口香糖等 |
1.以大垃圾袋裝好,每日拿至垃圾場堆放處。 2.不可含有資源回收物,會受罰。 3.勿放置於廁所或樓梯間。 |
資源回收物 |
寶特瓶 |
1.瓶罐類蓋子打開、內容物倒乾淨、壓扁,紙類排放整齊、紙箱打開壓瓶。 2.回收箱由各班自製。 3.平日集中於班級之回收箱,星期一、二、四、五下午14:50-15:10及星期三下午13:50-14:10,拿至資源回收場。 |
鋁箔包 鐵鋁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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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類 (含塑膠餐盒、塑膠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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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類(含紙餐盒、紙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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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電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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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 餘 |
剩飯、菜、湯汁 |
廚餘以廚餘桶裝好,星期一、二、四、五下午14:50-15:10及星期三下午13:50-14:10,拿至資源回收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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