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膳食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93年05月21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7年06月26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98年10月27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0年12月02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3年01月08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10年01月27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本校為維護良好飲食環境及餐飲品質、確保膳食衛生與安全,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餐廳衛生管理方案」設置「膳食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執行秘書一人,由學務處主任擔任。本會成員包括:教務處主任、總務處主任、軍訓室主任、衛生保健組組長、事務組組長、生活輔導組組長、環安組組長、營養師及學生自治會會長;另教師代表三人、學生代表則由各教學科科學會會長擔任。
第三條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若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則由執行秘書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條本委員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決議。
第五條本會職掌:
(一)審議本校重要之膳食決策。
(二)審議本校各項膳食管理辦法。
(三)規劃本校各項膳食設施。
(四)成立餐廳膳食督檢小組,督導本校膳食衛生事宜。
(五)檢討並提供本校有關膳食之各項興革意見。
(六)審議並辦理本校學生餐廳代辦商之合約徵選,解、續約事宜。
(七)審議本校其他有關膳食事宜。
第六條 本會下設三個小組秉承主任委員、執行秘書之指導執行業務:
(一)衛生組
組長由學務處衛生保健組組長兼任,組員由組長遴選,職掌如下:
1.督促膳勤人員之健康檢查及衛生教育。
2.食物中毒事件之調查、處理與通報。
3.負責考核餐廳之清潔衛生營養等事項。
4.負責學生對餐飲相關事項的意見蒐集與反應並移請相關權責單位研處。
5.其他相關事宜。
(二)總務組
組長由總務處事務組組長兼任,組員由組長遴選,職掌如下:
1.負責餐廳招標、簽擬合約及師生反應意見有關產品價格之協調、處理與回應,並監督合約之執行。
2.負責餐廳包商平時及轉移時,使用財物之保管維護與點交事宜。
3.規劃餐廳工程之整修及消防安全維護等有關事宜。
4.其他行政支援事宜。
(三)生活輔導組
組長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組員由組長遴選,職掌如下:
1.負責學校餐廳秩序維持及學生意外事件之處理。
第七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業務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 本章程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